去山地管制區露營要辦入山證嗎?警政署入山許可的範圍與申請方式
山地管制區依國家安全法第6條,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劃定公告,分為山地經常管制區與山地特定管制區。入出管制區應向警政署或轄區警察機關申請許可,施行細則另列六種免申請情形。營地是否在管制區內,要以當下公告為準;線上申請須在入山之日前3日至124日內提出。
作者:露營喵編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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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到一個在山上部落旁的營地,朋友提醒「那邊好像要辦入山證」,另一個朋友卻說「早就不用了」。兩種說法可能都對過:山地管制區的範圍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公告,這幾年有些鄉區解除,有些範圍調整。與其憑印象判斷,不如回到條文和警政署的申辦系統查。
法源:國家安全法第6條與施行細則
國家安全法第6條規定,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並公告;人民入出管制區,應向該管機關申請許可。
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29條進一步規定,山地管制區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根據維護山地治安需要,就臺灣地區各山地鄉、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行政區內之山地劃定公告。第30條把山地管制區分成兩種:
- 山地經常管制區:為維護山地治安,經常實施管制之地區。
- 山地特定管制區:具有遊憩資源,得提供人民從事觀光、旅遊及其他正當娛樂活動,基於維護山地治安有必要實施管制之地區。
同條也規定,管制區設置檢查所,由警察機關執行檢查、管制任務。
向誰申請、誰可以免申請
施行細則第31條規定申請對象:入出山地經常管制區,應向內政部警政署或該管警察局、警察分局、分駐所、派出所,或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派駐國家公園分隊、小隊申請許可,經查驗證明文件或查證確有入出之必要者,得予許可;入出山地特定管制區,除上述機關外,也可以向檢查所或指定之處所申請,經查驗身分證明文件後予以許可。
第32條列出六種無須申請許可的情形:
- 具有原住民身分者,憑身分證明文件經查驗後入出。
- 平地人民戶籍設於山地管制區,或依法得使用之土地或廠場位於山地管制區者,可入出其設籍或工作之山地管制區。
- 因公務需要入出者,憑主管機關證明文件連同身分證明文件。
- 司法、軍法或治安人員因公入出者,憑服務證件。
- 選務、監察人員及依法登記之候選人、助選員、宣傳車駕駛,於競選活動期間入出其選舉區所在之管制區。
- 因不可抗力或緊急情事而有入出必要者。
這份清單沒有一款是針對「前往露營場住宿的遊客」。第2款說的是本人戶籍或土地在管制區內的人,例如在地營主自己。換句話說,營地本身合法登記,和遊客進出管制區是否要申請,是兩個不同的問題;營地若確實位在公告的管制區內,請直接向轄區警察局或警政署入山申請處確認你的行程是否需要辦理。
至於沒申請會怎樣,國家安全法第15條規定:違反第6條第2項,未經申請許可無故入出管制區,經通知離去而不從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個案是否該當,由主管機關與法院認定,本文不做判斷。
範圍會變:先查現在的公告
警政署「入山案件申辦系統」首頁的最新消息,保留了多則管制範圍調整的公告。截至2026年10月10日,系統上仍查得到的幾則包括:
- 臺中市和平區山地管制區,自109年3月6日起解除,免辦入山許可證。
- 苗栗縣泰安鄉、南投縣仁愛鄉山地管制區,自109年2月21日起解除。
- 桃園市復興區山地管制區,自109年3月13日起解除。
- 嘉義縣阿里山鄉山地管制區解除,但公告寫明阿里山鄉中山村玉山群峰及楠溪林道仍維持申請入山許可。
- 屏東縣牡丹鄉及臺東縣達仁鄉山地管制區範圍調整,自111年10月1日生效。
反方向的變動也有:南投縣的警察機關在115年9月1日發出通知,因工程與落石風險,把丹大聯外道路的入山管制延長到116年9月30日,期間不核發這一路段的入山許可。所以「這個鄉以前要辦」或「網路上說不用辦」都不夠,出發前要看當下的公告。
另外要分清楚:原住民族地區的露營場很多,但「位在原住民族地區」和「位在山地管制區」不是同一件事。後者以國防部會同內政部的公告範圍為準。
線上申請:入山案件申辦系統
從警政署全球資訊網的「線上申辦」進入「入山案件申辦系統」。系統使用須知寫明,本系統適用於進入山地經常管制區、山地特定管制區之入山申辦案件,重點如下:
- 申請期限:須於入山之日前3日至124日內提出;入山前如遇4日以上連假(不含颱風假),須於放假前1上班日中午12時前提出。系統也會刊登連假的截止時間,例如115年10月26日至27日入山者,最晚須於115年10月23日中午12時前提出。
- 填寫內容:依序輸入申辦人資料、緊急聯絡人、停留期間、前往地點、登山路線圖、入山計畫;填完必填欄位後先按「暫存寄驗證碼」,用申請時填的電子郵件收六碼驗證碼完成驗證。
- 入山名冊:可逐人輸入,或下載系統提供的名冊範例檔填寫後上傳。
- 送出與領證:送出後出現「入山許可證申辦結果」畫面才算完成。審核通過後,到「進度查詢與取消作業」或系統寄出的電子郵件下載入山許可證及名冊,以自行列印為原則;無法列印者,可在入山前1日的上班時段到發證機關臨櫃領取,或依規定郵寄領證。
- 查地點:「入山地點查詢」可輸入日期,查詢各地點的可申辦名額。
系統說明也提醒,網路申辦案件會依入山地點自動分送所轄警察局受理;資料不齊或未在時限內辦理、致無法核處的案件視為無效,需重新申辦。申辦問題可洽警政署入山申請處,電話02-23577377,查詢時段為09:00–11:30及14:00–16:30(不含週休及例假日)。
臨櫃申請要準備什麼
依系統的臨櫃申辦須知,應填具申請書、名冊(一個鄉/區3份,二個鄉/區5份)、路線圖、計畫書,以及國民身分證或護照號碼(未滿14歲者得以戶口名簿替代)或駕駛執照影本。申請書格式可在系統首頁下載,外籍人士另有英文申請書。入山時,請隨身攜帶入山許可證、入山人員名冊與個人身分證明文件,接受轄區警察機關、入山檢查所或保安警察第七總隊檢查。
和國家公園入園許可分開辦
入山許可是警察機關依國家安全法核發;國家公園的入園許可則是另一套制度。國家公園法第19條規定,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可透過「臺灣登山申請一站式服務網」線上申請。兩者可能同時需要,也可能只需要其中一種。警政署系統曾轉載玉山國家公園的通知(111年7月29日):南橫三山及關山一帶,庫哈諾辛山、關山需申辦入園許可證與入山許可證,塔關山、關山嶺山則僅需申辦入山許可證。
路線若經過自然保留區、自然保護區或野生動物保護區這類由農業部主管法規公告的區域,依系統說明,還要另外向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的自然保護區域進入申請系統送件;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高雄市、屏東縣、花蓮縣等地方政府也陸續公告實施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行前要一併閱讀。國家公園內營地的申請方式,可參考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區露營申請。
要去山區營地前,這樣確認(本文整理)
- 先問營主:營地與聯外道路是否位在山地管制區、過去的客人是否需要辦入山證。
- 到入山案件申辦系統的「入山地點查詢」搜尋營地所在地名,並看首頁最新消息有沒有解除、調整或暫停受理的公告。
- 仍不確定時,打給轄區警察局或警政署入山申請處,說明營地地址與行程日期。
- 需要辦理時,至少在入山前3日送件;遇4日以上連假,提早到放假前1上班日中午前。
- 行程若還會進入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或自然保護區域,另外申請對應許可。
想更了解部落營區的在地禮節,可以看原住民族地區露營:部落營區的特色與尊重在地的方式;要找原鄉營地,可從全台原住民族地區露營場開始。
一般資訊聲明
本文整理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與警政署申辦系統在2026年10月10日的公開內容,不是法律意見。管制範圍、申請期限與暫停受理公告可能隨時調整,個別行程是否需要申請,請以警政署與轄區警察機關的答覆為準。
常見問題
去民營露營場住宿,也要辦入山證嗎?
要看營地是否位在公告的山地管制區內。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第32條列出的六種免申請情形,沒有針對前往露營場的遊客。營地若在管制區內,請向轄區警察局或警政署入山申請處確認行程是否需要辦理。
入山證最晚什麼時候要申請?
警政署入山案件申辦系統規定,須於入山之日前3日至124日內提出;入山前如遇4日以上連假(不含颱風假),須於放假前1上班日中午12時前提出。
入山證和國家公園入園證有什麼不同?
入山許可是警察機關依國家安全法核發,針對山地管制區;國家公園法第19條規定,進入生態保護區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許可。兩者可能同時需要,也可能只需其中一種,要分別確認。
怎麼知道某個鄉已經解除山地管制?
可查警政署入山案件申辦系統首頁的最新消息,例如系統刊登臺中市和平區自109年3月6日起解除、桃園市復興區自109年3月13日起解除。也可用「入山地點查詢」搜尋地名,或直接詢問轄區警察局。